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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通知公告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10-11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全区学生“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教政法〔2021〕11号)精神(文件附后),决定于2021年9月1日—11月26日组织我校学生开展“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请各二级学院及时组织本学院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按照《梧州学院学生学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指引》(附件2),按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及考试,只需完成高等教育阶段即可,详见附件3。学生用户首次登录账号默认为:G+身份证号码,密码统一默认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如身份证号码带有X结尾的请使用大写)。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普法办公室陈老师,电话15277410393.
附件1.《桂教政法〔2021〕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全区学生“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梧州学院学生学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指引》
3.《“宪法卫士”学习任务与目标》
梧州学院普法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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