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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第四批)材料公示

文章类型:信息公开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5-18浏览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和第四批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6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参评的汉语言文学、音乐学2个专业的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2个专业的自评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2023年5月18日——20日。

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于5月20日前采用书面形式,写清楚异议内容,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

联系人:白老师、冯老师。联系电话:0774-5820087。

附件:

1.梧州学院-汉语言文学

2.梧州学院-音乐学

梧州学院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梧州学院-汉语言文学-评估得分.xlsx

附件: 梧州学院-音乐学-评估得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