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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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寒假期间读者借阅图书通知

文章类型:通知公告来源: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7-12-12浏览量:

从2017年12月18日开始,图书馆流通部开始对读者办理2018年寒假借阅图书相关手续。

1.读者寒假期间借阅图书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起—2018年3月19日止。逾期还书者将按图书馆有关条例处理。

2.读者12月18日前所借的图书,假若想作为寒假期间阅读,必须到流通部书库服务台或登录图书馆网页,办理续借手续。

3.读者每人可借阅图书10册,不分图书类别,随书光盘不外借。

4.读者不得借用他人书证进行借书,经发现,流通部将暂停双方借书资格。

5.敬请读者保管好所借图书馆的图书。

梧州学院图书馆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