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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通知公告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10-24浏览量:
为推动《梧州学院2018年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及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实施,创建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交通安全,茲定于2018年11月1日0点起,燃油助力车以及无正规牌照、无证件、无合法手续、超标、拼装的摩托车、电动车禁止进入校园及在校园内停放。
2018年11月1日之后,学校保卫处将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仍在校内行驶、停放的燃油助力车以及无正规牌照、无证件、无合法手续、超标、拼装的摩托车、电动车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梧州学院保卫处
2018年10月22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第十五届梧州宝石节组委会关于印发〈第十五届梧州宝石节系列活动2018年中国-东盟(梧州)健美健身邀请赛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防范假冒盗用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领导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