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文章类型:通知公告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22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合同管理,决定从2019年10月22日起,我校所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重大合同、涉密合同、协议除外)统一加盖“合同专用章”。学校授权校长办公室管理“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申请使用均参照《梧州学院合同管理规定(试行)》(梧院发〔2019〕11号)执行。
特此通知。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上一条:梧州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下一条:梧州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程中心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