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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通知公告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16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内停止城镇居(村)民建房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做好相关工作。
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内停止城镇居(村)民建房的通告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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