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等规定,现将梧州学院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集中时间:2026年7月6日(星期一)上午7:30。
2.体检集中地点:梧州学院明理楼中楼一楼。
3.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身份证、1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黑色签字笔按时到梧州学院明理楼中楼一楼集中,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其他
(一)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我校将依据需求从考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梧州学院人事处,电话:0774-5822100。
附件:1.梧州学院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