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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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类型:通知公告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9-06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建立起覆盖辅导员、学院相关领导的“二级审签”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到时所需要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学生纸质档案、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登记表、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照片确认表和前来报到的学生本人进行对比核查。新生报到结束三天后,二级学院要将新生报到环节的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登记表、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照片确认表及相关对比结果交教务处。

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新生报到现场,采用人像对比设备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新生身份证照片进行对比。待收集完各二级学院的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登记表、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照片确认表后,对各二级学院报到与核查的情况进行详细复查,确保新生报到信息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一致,并将结果汇报相关领导。

三、新生入学核查的注意事项。

1.根据专升本相关文件精神,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各二级学院必须核查专升本学生在报到时持有落款为2021年8月31日前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注意报告单显示为“毕业”)。

2.请注意核查报到新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新生高考录取后入学前不得更改以下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否则将造成录取信息与报到信息不一致,影响入学。

四、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对待,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有效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要求制定本学院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内容、程序步骤、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并于2021年9月10日报教务处备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