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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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新生办理学生证及火车优惠卡的通知

文章类型:通知公告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新生学生证已印制回来,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11月5日下午15:30--17:00到明理楼中楼M202统一领取。

一、二级学院、专业、班级名称要填写全称,不能简写,贴好照片。

二、入学时间及有效期。

本科:2021年9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专科:2021年9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专升本/第二学士: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班级填写、打印附件1《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学期注册表》;学生家庭不在梧州市区的,可乘火车往返学校,填写附件2《2021级新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

学生证交到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注册,学生证、附件1、附件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于11月15日前交学籍科(附件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由负责老师发学籍科邮箱)。

四、火车票优惠卡使用注意事项

1.优惠卡发放的条件:学生家庭不在梧州市区的,可乘火车往返学校。

火车优惠路线填写:学校所在地梧州站(或梧州南)至家庭所在地站点,站点名称必须是规范的火车站名称。例:梧州南--南宁东

2.根据规定,学生票只能严格按乘车区间发售,不能变更发、到站,也不能分段购票。如果两地间有直达列车,只能购买直达列车的学生票;如果没有直达列车,允许一次中转;特殊情况允许两次中转。学生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学生证上所写的乘车区间必须与《2021级新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上的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无法使用学生证购买优惠火车票。)

3.优惠卡贴于学生证内,需妥善保管,本卡每一学年可使用4次,每年秋季学期(9月份)开学可进行充值一次(每充值一次可使用4次)。

4.优惠卡不得与带磁性的物品(手机或银行卡等)放在一起,否则优惠卡会因消磁而失效;

5.优惠卡需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一起使用,慎防遗失和损坏,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不得一人持有多张优惠卡。

五、各学院需交的材料包括:

1.填写正确完整的学生证

2.学期注册表

3.新生申请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纸质表格及电子表格)

六、新、老生如有遗失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可参照《梧州学院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办法》进行补办。

附件:1.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学期注册表

2.2021级新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

3.梧州学院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