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2月18日开始,图书馆流通部开始对读者办理2018年寒假借阅图书相关手续。
1.读者寒假期间借阅图书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起—2018年3月19日止。逾期还书者将按图书馆有关条例处理。
2.读者12月18日前所借的图书,假若想作为寒假期间阅读,必须到流通部书库服务台或登录图书馆网页,办理续借手续。
3.读者每人可借阅图书10册,不分图书类别,随书光盘不外借。
4.读者不得借用他人书证进行借书,经发现,流通部将暂停双方借书资格。
5.敬请读者保管好所借图书馆的图书。
梧州学院图书馆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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