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2008年度广西科学基金和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部、各部门组织好
申报工作,如有申报意向,请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申报通知,并按照要求组织好申报材料。现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申请者除具备《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广西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每个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原则上不受理已主持2个在研项目或有1项延期未结题项目的主持人申请新的项目。广西科学基金和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一并计算。
3、各单位可申报广西科学基金项目数(包括重点项目)为M2008,M2008=1.5×N2007+3(按四舍五入计),其中N2007 为2007年度本单位获广西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数。
4、申请者在撰写项目申请材料前应仔细阅读《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广西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06~2008)》,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内容,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5、每个申请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书》、立项查新报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申请者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外留学、进修所从事专业1年以上的就读学校证明等)。
申报材料(一式8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
6、申报材料必须在8月25日之前送到科研处,连同电子文档一起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7、更详细的事项及申报所需要的各种表格,请到广西科技信息网(http://www.gxsti.net.cn)查看和下载。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广西科学基金和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梧州学院科研处
200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