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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办护照填表须知
                    

         http://www.gxuwz.edu.cn/guojijl/       上传时间: 2006年03月10日        载自上海外事网

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意: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四)“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记载一致

 (五)“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六)“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七)“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 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八)“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批准情况。

 (九)“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十)“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十一)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不含过境国家),事由只能选择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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