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关于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桂党高工宣〔2007〕41号)精神,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学院安全稳定状况,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现在开始,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坚守岗位,每天实行安全稳定信息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故和紧急事件要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
    从 6月1日起 ,请院属各单位、各部门于每天下午3:00-4:00前(含节假日)将部门领导签字的《梧州学院安全稳定信息报告表》(见附件)报到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为确保我院安全稳定信息能及时准确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请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准时并按要求上报报告表。何时暂停每天零报告制度,我办另行通知。
 
附件:梧州学院安全稳定信息报告表

 

 

 

梧州学院党委办公室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