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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向大家提示:
一、游泳场以外的江河、湖泊不能去。夏日炎炎,到游泳池中游一游、泡一泡是一件美事,但
学院旁的桂江河水深流急,每年均有人在这条河溺水身亡,而近年来我院也曾有两名学生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私自到这条江中游泳而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因此,切不可贪一时之快到游泳场以外的江河、湖泊里游泳。
二、夜晚的河堤及阴暗的地方不能去。师生们工作和学习之余,很想到
院外散步健身,江边、街头小景本是不错的去处。但学院附近通往莲花山的公路、桂江二桥头和富民防洪堤等地段,因夜晚灯光昏暗、行人稀少,常是不法分子出没,实施抢钱夺包,甚至杀人抢劫的地方。2005年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院就有多名学生在上述地段被不法分子抢劫,6月5日晚10时许,我
院四名学生同时在富民河堤地段遭五名不法分子持刀抢劫,其中两名同学被砍伤。所以,这些地方去不得。
三、夜晚的网吧不能去。据我科有关资料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我院学生夜晚在网吧发生丢失的手机、钱包等物品的情况为数不少。夜晚的网吧龙蛇混杂,而多数同学由于过分专注于上网或玩电脑游戏,安全防范水平降到最低点,手机、钱包放于电脑台上或忘记拿或被盗,书包内的钱物被人摸走或被割开取走仍然茫然不知。所以,夜晚的网吧不能去。
学院保卫科
2005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