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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梧州市籍(含岑溪、藤县、蒙山、苍梧等市县)一律不迁户口来学院。
二、广西区内其它各市县及区外各市县新生以自愿为原则,户口是否迁到学院,由其本人决定。
三、户口迁移到学院的新生,请持《新生入学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入学注册时将《户口迁移证》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学院保卫科办理入户手续。
四、学院保卫科接收新生户口及办理户口入户手续时间为开学注册后一个月内,
补录的期限为15天内,逾期不予办理。
五、凡不迁户口来学院的新生,属于农业户口性质的,如愿意更改为非农业户口的,持《新生入学通知书》及户口簿到当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更改手续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