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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凡进入学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必须自觉出示有效证件在门卫传达室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院。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学院。
四、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搞妨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的活动。
五、不得擅自窜到学院办公楼、教职员工宿舍楼、学生宿舍楼内。
六、必须衣冠整齐,文明礼貌。
七、必须讲究卫生,不得乱丢垃圾。
八、必须服从学院的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值班人员的询问,不得无理取闹。
九、不得破坏学院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安全设施。
十、不得践踏、摘折学院绿化的花草、树木。
十一、严禁在学院区域内张贴广告、标语或乱写乱画。
十二、严禁在学院区域内搞各种产品的推销、促销、收废旧等活动。
十三、必须自觉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晚上十时前务必自觉离开学院。
十四、凡携带出院的贵重物品,必须经门卫检查登记许可后,方可带出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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